行政院會今(28)修正通過「菸酒管理法」部分條文,開放以電子購物方式網路賣酒,並搭配管控機制,嚴格限制販賣、交貨業者及取貨人資格,交貨商店要負起年齡把關責任;初期建議小範圍開放,根據管制措施檢討評估後逐步開放。

行政院長張善政表示,為了化解外界質疑網路販酒,是否促使喝酒習慣普及化,修正條文對於買酒人的身分認證有嚴謹台南佛跳牆 預購的規定,未來必要時可透過網路大數據技術,針對買酒人的行為與資料進行分析,並不會因此苗栗2018除夕營業餐廳桃園團年菜食譜造成飲酒情形更氾濫。

為了在有配套管控機制下,開放以電子購物方式販酒,修正條文增訂,酒販賣業者必須有管控購買者身分及年齡識別機制,包括付款方式、包裝標示、交貨方式;同時交貨業者也要驗證取貨人身分及年齡,並以適當方式張貼或提示鼓勵舉發違規醒語。

財政部長張盛表示,販賣業者應具一定資格條件,並登記審查;交貨必須在連鎖超商,且交貨人必須辨識取貨人年齡,不能小於18歲;取貨人在交付貨款時需使用信用卡,以辨識是否成年。「因為青少年大多沒有信用卡」,藉此管制。

張盛和也說,修法另一個重點就是加重罰則,如果違反相關規定者加重5倍,若賣酒給未成年者,罰鍰從現行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,提高到5萬到25萬元,在網路上也必須有相關警語,青少年不得買酒。

另外,張盛和強也說,販賣業者若違反規定,最重可廢止登記,1年內不得重新申請;而交貨業者若違反規定,也是1年內不得交貨,都有非常嚴格的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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